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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十大堵钱软件app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委会

时间:2019/11/19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全球十大堵钱软件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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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委员:艾四洋·吾斯曼 太平洋人寿新疆分公司
  
  常务副主任委员:刘坤 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
  
  副主任委员:张俊红 平安人寿新疆分公司
  
                     叶承华 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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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十大堵钱软件app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委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球十大堵钱软件排行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38号)的要求,加强全球十大堵钱软件app(以下简称“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全球十大堵钱软件app章程》(以下简称协会《全球十大堵钱软件app》)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简称“专委会”)是协会的下设机构,接受新疆银保监局的业务指导和协会的领导,依照协会《全球十大堵钱软件app》和本规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 专委会宗旨是: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协会章程和本规程,维护保险行业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行业、消费者与会员公司间有效沟通交流搭建平台,促进保险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条 专委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交流、协调、维权”。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专委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公司开展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二)推动各会员公司在产品和服务方面有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开展投诉数据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并根据监管要求及市场变化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行规行约,对违规行为进行自律惩戒;
  
  (四)指导各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完善消委会工作机制,并联动开展消费者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
  
  (五)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有关监管要求,主动预防和化解潜在矛盾,提高保险消费者金融素养;
  
  (六)定期或不定期就工作开展情况、年度工作安排、重大事项等,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七)贯彻落实协会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工作计划;
  
  (八)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委员代表
  
  第六条 协会现有的保险公司会员均为专委会委员。非协会会员单位的其他机构,在经专委会审查通过后,可以参与专委会工作。
  
  第七条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单独或与其他委员联合提出议案的权利;
  
  (三)对专委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全体委员大会规定的成员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委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专委会工作规程及各项制度,执行专委会各项决议;
  
  (二)维护专委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不得从事损害专委会利益的行为;
  
  (三)关心、支持专委会工作,积极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四)全体委员大会规定的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专委会各委员应推荐该公司一名分管投诉工作的副总经理以上职级领导作为委员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委员代表一经确定,应当具有稳定性。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人员,应由原单位尽快将新的委员代表报告至协会。
  
  第四章  全体委员大会
  
  第十条 专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委员大会(以下简称全体大会),由全体委员组成。
  
  第十一条 全体大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审查和批准各项基本制度;
  
  (二)审查和批准委员组成名单;
  
  (三)审查、批准和撤销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名单;
  
  (四)审查和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五)审查和批准需由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全体大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主任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全体大会会议。
  
  第十三条 全体大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相关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以书面方式表决适用同样原则。
  
  第十四条 全体大会会议决议实行表决制,每位委员一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第五章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第十五条 专委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常务副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
  
  第十六条 主任委员任职规定:
  
  (一)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
  
  (二)主任委员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提名或民主推选,并经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产生;
  
  (三)在任期内不得超过三次缺席专委会会议;一个工作年度内,不得超过两次缺席专委会会议。
  
  第十七条 专委会主任委员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召开全体大会会议;
  
  (二)组织协调专委会工作;
  
  (三)向全体大会报告工作;
  
  (四)履行全体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章  工作小组
  
  第十八条 专委会下设产、寿险两个工作小组,分别由产、寿险公司消保部门负责人构成,分别设组长一名,常务副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组长、副组长由专委会推选产生,常务副组长由协会消保部负责人担任。
  
  第十九条 组长职责:
  
  (一)组长:分别主持产、寿险领域的专项会议;向专委会汇报工作;
  
  (二)常务副组长:具体落实专委会各项决议,组织开展各项事务性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产、寿险交叉检查、交流学习等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程由专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经全体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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